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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主播合作協議怎麼寫?

一、網絡主播合作協議怎麼寫

網絡主播合作協議怎麼寫?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繫方式:

甲方系依法註冊登記併合法存續的以網絡直播為主要經營項目的有限責任公司。乙方系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具有歌舞、説唱、脱口秀等形式的才藝和表演經驗。

雙方為各展其長,互利共贏,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內容

1、乙方自願接受甲方工作安排,並承諾將甲方指定的網絡直播平台作為乙方從事互聯網演藝工作的獨家平台(包括固定客户端和手機移動客户端等)。

2、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出席或參與各項活動的機會(網絡或線下),乙方應服從甲方提出的活動安排,並投入精力完成各項活動以達到預期效果。

3、甲方將乙方加入“實名簽約主播”名錄,享受“實名簽約主播”待遇,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於非“實名簽約主播”享受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源、人氣提升資源等。

4、在甲方未來開拓的新型業務模式中,優先啟用“實名簽約主播”。

5、乙方保證每月有效直播時間不少於120小時,每月開播天數不少於28天(如遇特殊事由無法開播,需事前向甲方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若當月直播時間少於以上約定,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並解約。

5、在合作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解約,否則需承擔違約責任。

6、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為乙方尋找直播表演機會,並將表演信息通知乙方。

7、甲方對於直播賬户享有所有權、管理權,但應為乙方表演及時設立進入視頻直播的賬户及後台權限,乙方只能通過甲方提供的方式登入平台進行表演,不得自行註冊賬户。

8、甲方應視乙方的個人才藝及表演獲利能力根據市場的需要對乙方進行包裝和推廣宣傳。

(二)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叁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2、除一方在本協議屆滿前三個月通知對方不再續約外,本協議屆滿後自動續約三年。

(三)收入管理、分配和支付

1、在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指定網絡平台進行直播獲贈的虛擬禮物等收益由甲方管理,按月結算和分配。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當月收益,甲乙雙方對於收益分配遵循以下約定:

簽約之日起12個月:甲方70%,乙方30%

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甲方60%,乙方40%

第25個月至合同期滿:甲方50%,乙方50%

本協議期滿後雙方續約的,收益分配按雙方五五分成繼續執行。

(四)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直播平台開展表演分享,有權申請使用甲方提供給“實名簽約主播”的各項資源。

2、除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甲方指定直播平台以外的其他互聯網平台(包括固定端及移動端)從事表演分享,不論有償或無償的。

3、在合作期間,乙方累計三月獲贈的禮物收益小於甲方宣傳、運營成本的,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約。

4、乙方授權甲方在甲方指定平台或其他合作平台中為宣傳推廣而使用乙方的姓名(包括真實姓名及網絡用名、藝名等)、肖像、視聽影像資料等。

5、本協議終止後,已經保存於相關平台上的與乙方有關的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姓名、肖像、視聽影像資料等)之權利繼續歸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自行或要求甲方刪除,如乙方擅自處分上述內容視為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賠償責任。

6、合作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演藝行為進行監督和審查,一旦發現一方不符合視頻主播條件或者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解除本協議。

(五)違約責任

1、合作期間,乙方視甲方為唯一合作伙伴。乙方非經甲方同意擅自在除甲方指定平台以外的任何互聯網平台以任何形式進行演出的,構成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或已履行合約期內乙方月收入的10倍(擇高支付)。

2、乙方單方面提前解約的,構成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或已履行合約期內乙方月收入的10倍(擇高支付)。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除上述兩款外其他義務的,甲方可扣發乙方收益,並可視情況決定是否與乙方解約。

4、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六)保密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對方透露本協議及相關往來文件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所需進行的正當披露除外。

2、未履行本協議涉及的商業活動計劃、策劃方案以及其他商業信息均為保密信息。

3、本協議下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兩年內仍有效。

(七)爭議解決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之規定履行,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爭議,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八)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

簽訂日期:

二、網絡主播簽署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網絡主播簽署的合同在沒有違反法律條文等情況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據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網絡主播在於公司簽訂合同時,要注意合同款項,是否有霸王條約,以免自己的利益被侵犯。合同的有效性,是根據是否違反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進行判定的。因此,無論是什麼樣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就可以被認定為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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