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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逾期交貨,貨物價格上漲怎麼處理?

      在實踐中,買賣雙方簽訂銷售合同後,賣方會因各種原因延遲交貨。當買方大量需求後,賣方最終發貨時,當貨物價格上漲時,賣方會再次要求差價。如何處理由於賣方延遲交貨導致貨物價格上漲的情況?

賣方逾期交貨,貨物價格上漲怎麼處理?

      如果遲交貨物的價格上漲,我們該怎麼辦

      事實上,賣方逾期交貨是非法合同的一種表現形式,如何處理價格的上漲在我國合同法中已有很長一段時間的規定。

      按照合同法的規定,標的物逾期交付的,應當以原價格為準。當價格下降時,將採用新的價格。標的物撤回或者逾期未付款的,價格上漲的,適用新價格;價格下降的,按原價計算。

      這應該看做是逾期履行、逾期收款的情形,視為對有過錯方的處罰。具體來説,如果貨物因逾期交貨而漲價,買方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標的物遲延交付的,價格上漲的,以原價為準。

      (2)價格下降時,執行新價格。

      此外,當賣方延遲交貨和價格上漲時,買方也可以選擇終止合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買賣合同中要求買方履行付款義務,賣方有按時交貨的義務。如果賣方不能按時交貨,就構成違約。買受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當然,在賣方逾期交貨時,貨物的價格,買方是繼續履行銷售合同,還是選擇終止銷售合同,我們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確定。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選擇,而不同的選擇,有不同的結果,建議慎重處理。

      金額較大,或者情況複雜,雙方難以協商的,買方應當及時收集證據,並儘快向法院提出索賠。如果有疑問,諮詢合同糾紛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