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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履行合同怎麼告?

一、公司不履行合同怎麼告?

公司不履行合同怎麼告?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不履行合同的構成合同違約,當事人可以收集違約證據、起訴書等材料,到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訴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合同糾紛管轄

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起訴形式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合同的履行方式有哪些

1、正確履行:也稱適當履行,是指當事人應按照合同的規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義務

(1)履行主體正確(親自履行規則);但在第三人履行合同義務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時候,第三人接受合同義務的履行不損害債務人利益的時候,第三人作為合同履行的主體也是正確的。

(2)履行標的正確(實際履行原則);

(3)履行時間正確;

(4)履行地點正確;

(5)履行方式正確。

2、親自履行:指合同義務要由合同債務人向合同債權人履行,不得由第三人代替。

3、條款約定不明的履行:

(1)質量不時條款的履行;(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格不明條款的履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3)地點不明條款的履行;(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期限不明條款的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5)方式不明條款的履行;(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於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6)費用不明條款的履行;(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4、第三人履行:第三人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履行合同義務的人或接受義務履行的人不是合同當事人,而是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情形。只要在合同中有約定,第三人就可以成為合同履行的主體。

最後,如果公司不履行合同,這時候當事人不能畏懼公司,要勇於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維護自身的利益,可以向相關的行政機構尋求幫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尋求幫助。

標籤: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