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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不成立適用訴訟時效嗎?

我國法律對於確認合同不成立是否適用訴訟時效的限制並未進行明確的規定,確認合同不成立中的合同本身具有違法性,如果確認合同不成立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則必然使違法的合同經過一定時間便可獲得法律的保護,違法的利益也將變成合法的利益,這顯然與我國的法律的立法宗旨和目的是不相符合的。

合同不成立適用訴訟時效嗎?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無效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因此,不成立的合同自始無效,確認合同不成立和確認合同無效一樣,都屬於形成權的範圍,而訴訟時效只適用於請求權,故確認合同不成立不適用訴訟時效的相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於民事訴訟時效限制一般是三年,但是合同中規定的訴訟時效適用於債權請求權,不適用於形成權,但是如果因確認合同不成立產生的財產返還請求權在性質上屬於債權請求權範疇,適用於民事訴訟時效規定要求。

關於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當事人並不享有確認合同不成立的法定權力,合同只有被裁判機關確認不成立後,才產生不當得利的財產返還請求權及該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問題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綜上所述,對於法院訴訟中確認合同不成立屬於形成權之訴,不應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因確認合同不成立產生的財產返還請求權在性質上屬於債權請求權範疇,適用訟時效,但因當事人並不享有確認合同不成立的法定權力,合同只有被裁判機關確認不成立後,才產生不當得利的財產返還請求權及該請求權的訴訟時效問題。

標籤:訴訟時效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