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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紛,店鋪合同到期怎麼處理?

一、糾紛,店鋪合同到期怎麼處理?

糾紛,店鋪合同到期怎麼處理?

一般來説的話,這個店鋪租賃合同糾紛解決方法:合同期滿後雙方仍按合同條款履行,應視同合同自然延;同法規定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優優權;建議你與房東協商,這也許是你跟這個房東之間最好的一個解決辦法。

租房合同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房屋租賃合同是移轉房屋使用權的合同。

這一點將其與買賣合同區分開來。後者是以移轉物的所有權為目的。由於房屋租賃合同僅移轉房屋的使用權,所以承租人僅能依合同約定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而不得處分。在承租人破產時,租賃房屋不得列入破產財產,出租人有取回權。

房屋租賃合同是諾成、雙務、有償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自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諾成合同而非實踐合同。雙方當事人互負權利義務,為雙務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於獲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於獲得房屋使用權,故租賃合同為有償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具有臨時性。

房屋租賃合同讓渡的是租賃房屋的使用權,故租賃期限不宜過長,否則將與臨時讓渡房屋使用權的目的不符,也容易因房屋返還產生爭議。而且,租賃合同屬於債權關係,與物權具有永久性不同,如租賃期限過長,也有害於租賃房屋的改良。因此,《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這個房子的租賃合同可以説在這個到期的時候,會出現這個糾紛的。但是,如果你能按照當初簽訂的合同執行的話,那麼這個問題並不是説很大的。同時,在當事人雙方都可以針對這個有爭議的事項坐下來好好的協商一段時間還是比較容易解決這個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