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按照法律規定商事合同有哪些合同?

按照法律規定商事合同有哪些合同?

一、按照法律規定商事合同有哪些合同?

1、銷售或購貨合同

這類合同俗稱買賣合同。由生產國直接出口,消費國直接進口,單進單出逐筆成交的貿易方式稱逐筆售定。在進行這種貿易時,原則上應訂立書面合同,明確規定各項條款。

2、技術轉讓合同

以引進專利或轉讓專利申請權、專有技術和祕密、商標和許可證等為對象的貿易,其使用的合同有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服務和許可證貿易合同。這類合同內容煩瑣,專業性強,涉及面廣,有效期限較長。

3、合資或合營合同

投資當事人按一定的法律和法規建立的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合作開採自然資源,其特點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管理、合作開採、共負盈虧、共擔風險。這類貿易方式的合同內容複雜,涉及諸方面的法律,如合資經營企業法律、法規,並涉及土地、資源、工業、設施、税收、外匯、技術引進、專利轉讓、許可證、勞動等的法令和政策。

4、補償貿易合同

國際貿易中一方從另一方引進設備、技術或原料,不支付現匯,而是在約定期限內以引進設備製造的產品或企業所獲利益予以補償,稱補償貿易方式。這種貿易方式所適用的合同有易貨,兩國間不使用貨幣的商品交換,其特點是進口和出口相結合,換貨的總金額相等,不需用外匯支付,現代國際貿易中已很少使用)和補償貿易合同。

5、國際工程承包合同

一般來説,按事先規定的章程和交易條件採用公開競爭的方式——招標——進行交易,稱公開競爭貿易方式。這種貿易方式所使用的合同有招標合同和商品交易所成交合同。中標後,簽訂國際承包合同。由於這類合同的國際性,其內容十分複雜,技術性強,風險又大,承包商和業主(發包人)要遵循不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在操作過程中務必十分謹慎。

6、代理協議

國際貿易中利用中間商蒐集信息、刊登廣告、尋求客户、招攬訂單、推銷產品、開拓市場,或開展售後服務,中間商收取佣金的方式稱為居間貿易方式。這種貿易方式所適用的契約有經銷、寄售、代理等。代理在法律上指一人授權另一人代理行動的關係。前者叫委託人,後者叫代理人。兩者簽訂的代理協議應從法律上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7、加工合同

承攬貿易方式是指來料加工、來件裝配、來樣加工裝配,亦稱加工貿易。這種承攬貿易方式所適用的契約有來料裝配合同和來料加工合同。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二、商事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1、協商

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合同糾紛,是指合同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和合同的約定,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以達成和解協議,自行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2、調解

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説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3、仲裁

合同仲裁,即由第三者依據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或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按照法律規定對合同爭議事項進行居中裁斷,以解決合同糾紛的一種方式。

4、訴訟

所謂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商事合同的種類有很多,可以是代理合同,也可以是加工合同。解決商事合同糾紛最常採用的是方法是協商和解,需要簽訂和解協議;若是無法協商,也可以去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因合同糾紛去法院起訴,要由當事人發出訴訟請求,當事人不提出訴訟請求的,法院不能主動進行訴訟。

網站地圖
標籤:合同 商事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