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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合同免流轉税規定是什麼?

一、技術合同免流轉税規定是什麼?

技術合同免流轉税規定是什麼?

符合條件的技術合同經認定登記後可以享受免徵增值税,免徵、減證企業所得税等優惠政策。

具體政策規定:

1、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合同,免徵增值税。

2、一個納税年度內,居民企業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税;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

技術合同必須備案,簽訂技術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是需要備案的。具體流程是:

(一) 賣方用户註冊

買方憑真實、有效證件到登記機構註冊或自行註冊。首次申請認定登記的賣方,需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註冊、上載法人證書、營業執照、企業信息表並選擇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點進行申報。

(二) 網上申報登記

賣方根據技術合同內容,在“廣東省科技業務綜合管理系統”技術合同登記業務系統,憑用户名和密碼登錄後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也可以有選擇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機構進行登記。

(三) 報送合同文本

賣方按申報材料要求,將技術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報送選定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審核。注:設計專利技術合同的,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廣州代表處申請認定登記。

(四) 審核登記

登記員查閲賣方網上“登記申請書”並根據賣方送審合同文本材料進行審核、認定登記、蓋章,出具認定登記證明。(由市級登記機構初審核蓋章,並送審計科技部門審核蓋章)

(五) 賣方辦理減免税

賣方憑核定後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證明,到企業所在税務部門辦理免税或退税手續(保税辦理程序見手冊)

二、 技術合同享受税收優惠政策是什麼?

(一)符合技術開發(委託開發、合作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祕密)合同,可享受技術交易額免徵5%營業税。

(二)符合技術轉讓所得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税;在一個納税年度內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徵企業所得税;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税。

(三)與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轉讓方根據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為幫助受託方(委託方)掌握所轉讓(或委託開發)的技術而提供技術諮詢、技術服務,切這部分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的價款與技術轉讓(或開發)的價款是開在同一張發票上的,可享受免徵5%營業税。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需要提交的材料是:

(一) 賣方主體證明材料:法人證書(副本)或本人身份證(外籍人士可用護照)。

(二) 生效合同的正本文本及全部附件,(原件和複印件各一式一份)簽字蓋章完整有效,字跡清楚。使用科技部印製的示範合同文本,貼好印花税。

(三) 財務預算清單(費用清單)核定技術收入。

(四)涉外合同登記提供合同的文本(外文合同需翻譯成中文並於外文原文合同同時附上)、外經貿部門技術進口合同登記證書、技術進口合同數據表、委託書、雙方營業執照(複印件)。

(五) 專利技術轉讓合同:

1、合同原件、複印件各一份;

2、合同登記申請書、信息表;

3、委託經辦人授權書原件;

4、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

5、合同金額發票複印件;

6、相關證明。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技術合同簽訂之後會涉及到一些税費方面的規定,比如説最常見的可能就是增值税的,在符合一定條件情況之下是享受一定的税收優惠的政策的,這一點大家無需太過於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