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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贈與合同怎麼寫,怎麼寫才規範

不動產贈與合同怎麼寫?怎麼寫才規範?

不動產贈與合同怎麼寫?怎麼寫才規範?

不動產贈與合同有一個專業的名詞就做:房屋贈與。房屋贈與的意思就是:贈與人在自願的情況下將自己名下的房產無償的送給其他人。房屋贈與需要贈與人與被贈與人共同簽訂書面合同,證明此房產是贈與人自願無償送給被贈與人而且被贈與人也願意接受,除了雙方要簽訂贈與的書面合同以外,還需要雙方做一個房產贈與的公證。在辦理房屋贈與手續需要則提交房屋贈與申請表、房屋產權證書、贈與公證書等資料,才能贈與成功。

1、不動產贈與合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書,它不僅是辦理房屋贈與手續的必備材料,而且其內容也是房屋贈與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是發生爭議後,法院判決處理房產糾紛的法律依據。

2、畢竟對於絕大多數的家庭來説房產都是最重要的財產之一,如果不動產贈與合同寫得不夠規範很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家庭矛盾,所以對於房產贈與的合同我們還是應該重視它書寫時候的規範性以及嚴謹性的。

3、不動產贈與的書面合同,主要有五個部分的內容,分別是:第一個是贈與人與受贈人的詳細信息,例如: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以及家庭住址;第二個是贈與人與受贈人的關係,畢竟只有在認識或者有親屬關係的情況下,贈與人才會將房產送給被贈與人;第三個是贈與人自願無償贈送房產的原因;第四個是贈與房產的基本情況,包括小區物業地址、面積大小等信息;第五個是贈與人需要在不動產贈與的書面合同上籤上自己的名字或者蓋章,還需要簽上時間日期。

4、如果是雙方已經簽訂贈與合同但是並未過户,贈與人想要撤銷的話,如果不是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是可以撤銷的。

5、隨着社會的發展與進步,也有不少將房產贈與給未出生胎兒的這種情況發生,那麼將房產贈與給胎兒是否可以生效呢?實際上是可以的。我國著名民法學家樑慧星教授提出:“涉及胎兒利益保護的,視胎兒具有民事權利能力。涉及胎兒利益保護的事項,準用有關監護的規定。胎兒出生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視為自始不存在。”這一説法是對胎兒的特殊保護原則,如果與胎兒簽訂贈與合同的話,只要胎兒出生後可以健康的成長,贈與合同就是成立的,但是如果胎兒無法存活,無法健康成長的話,那贈與合同也將無法成立。因為被贈與人的特殊性所以才能有這樣的強硬規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定義】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而夫妻之間的贈與合同才是最容易引起矛盾和糾紛的一項,所以夫妻雙方在簽訂書面贈與合同的時候最好要寫明是無償贈與還是附條件贈與,並及時進行產權更新。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