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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認定無償委託合同?

一、怎麼認定無償委託合同

怎麼認定無償委託合同?

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則為無償的,但是受託人由於委託事務付出的費用及利息,應該由委託人承擔。

委託合同自雙方達成一致的協議時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當事人實際履行行為作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託合同為諾成合同。委託合同為不要式合同,合同採用何種形式,由當事人雙方自行約定。委託合同無論是否有償,均為雙務合同。在無償的委託合同中,委託人雖沒有支付報酬的義務,但其仍負有其他義務,如支付費用、接受委託事務的結果、賠償損失等,這些義務與受託人的義務是相對應的。因此,無償的委託合同也是雙務合同。

二、委託民法典律特徵

1、建立在委託人與受託人的相互信任基礎上

委託人之所以選定受託人為自己處理事務,是以他對受託人的辦事能力和信譽的瞭解、信任為基礎的;而受託人之所以接受委託,也是出於願意為委託人服務,能夠完成委託事務的自信,這也是其基於對委託人的瞭解和信任。因此,委託合同只能發生在雙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間。沒有當事人雙方相互的信任和自願,委託合同關係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關係也難以鞏固。因此,在委託合同中,受託人應當親自處理受託的事務,不經委託人的同意,不能轉託他人處理受託的事務。同時,在委託合同建立後,如果任何一方對他方產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隨時終止委託合同。

2、標的是處理委託事務

委託合同是提供勞務類合同,其標的是為勞務,這種勞務體現為受託人替委託人處理委託事務。委託事務的範圍也並不是沒有任何限制的,委託事務必須是委託人有權實施的,且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的行為。

3、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處理委託事務

受託人處理事務,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義和費用,而是以委託人的名義和費用進行的。因此,委託合同的受託人處理受託事務的後果,直接歸委託人承受。這是委託合同與行紀合同、承攬合同、居間合同等類似合同的重要區別。

4、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

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託合同是否有償,由當事人雙方約定。如約定收取報酬,則為有償合同。如法律沒有另外規定,當事人雙方又沒有約定給付受託人報酬的,則為無償合同。

綜合上面所説的,無償合同和有償合同兩種是不一樣的,而對於無償合同也被稱為恩惠的合同,在委託合同裏面只要被認定為無償的,那麼雙方就不會存在任何的約定情形,所以,雙方在協商的時候就一定要處理好,這樣才能更好的進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