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合同的範圍包括哪些內容
技術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2.項目名稱、內容、範圍和要求。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
4.雙方的權利義務。除約定雙方的主權利義務外,還應當約定雙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對對方的工作等。通常應當指定項目代表,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5.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保密條款是技術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條款,保密義務也應當是雙方的,而不是單方的。保密條款應當對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等進行定義,應當約定保密義務的範圍、方法、保密處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濟等內容。
6.風險責任的承擔。技術開發合同必備條款,應當區分技術能力和技術風險,明確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以及控制風險的措施。
7.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這是直接關係到受託方利益的條款,需要謹慎約定。
8.驗收標準和方法。一般應根據技術特點約定分階段驗收、試運行(生產)以及相應的技術服務。
9.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違約責任應當具體明確,不要只是簡單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賠償經濟損失。通常應當約定延遲支付、延遲交付、不能交付等違約責任,計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決爭議的方法。除協商、調解外,有仲裁和訴訟兩種方式可供選擇,各有利弊。
11.除了上述必備條款外,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應當列為合同附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以備合同履行或者解決爭議時參考。
根據上面講述,我們制定或簽訂技術合同時要看好技術合同的的內容,這樣可以保證雙方的權衡利弊,減少雙方的矛盾,在合作上可以進一步發展,是雙方達到共贏。
-
要約邀請包括哪些是指什麼
律師解析:如寄送價目表、發佈拍賣公告、公佈招標公告等行為。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只是引誘他人發出要約,不能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在發出要約邀請以後,要約邀請人撤回其邀請,只要沒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要約邀請人一般不承擔責任。...
-
居間合同最高收費標準是哪些
律師解析:居間合同最高收費標準可由當事人依法協商確定;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可以協議補充或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來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可由委託人根據中介人提供的勞務合理地確定。法律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明確的限制性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
-
購買房子用的定金還能退還嗎
律師解答:不退定金。律師解析: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後改變主意決定不買,開發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也就是説,大多數情況下,定金確實是不退的。但是,按照法律相關條例,以下幾種情況,定金是可退的:1、開發商沒有銷售資質;2、開發商對房子本身情況進行隱瞞,違背公...
-
《民法典》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是否繼續履行
律師解答:是。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是可以繼續履行的,主要由當事人約定。具體規定是,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房屋買賣合同作為一種特殊的買賣合同,它是指出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