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讓合同生效時間是什麼時候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房屋買賣合同一般自訂立合同之時成立並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
1、若買賣雙方約定合同的生效條件,則買賣合同自生效條件成就時生效。
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自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後生效。
基於不動產所有權的特殊性,買賣中的商品房所有權,即產權應在買賣雙方辦理了過户登記手續後才轉移給購房人。過户登記不是房屋買賣合同的生效要件而僅是物權轉移的生效要件,它僅影響房屋所有權的轉移而不影響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六十條第三款規定的“房地產轉讓或變更時,應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來看,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規沒有規定房屋買賣合同必須辦理過户登記手續才生效。
二、何時房屋買賣合同會無效?
1、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由於房屋是建築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或隨房屋轉移。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的買受人,或者出賣房屋時只轉讓房屋所有權而不同時轉讓土地使用權,買受人可以提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2、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出賣房屋的主體必須是該房屋的所有權人。非所有權人出賣他人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無效 。房屋的產權為數人共有的,必須徵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賣。出賣共有房屋時,須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證明書。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賣共有房屋的,其買賣行為一般認定無效 。
3、侵犯優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房屋所有人出賣共有房屋時,在同等條件下,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房屋所有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房屋所有人出賣房屋時侵犯共有人、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請求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
4、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主要包括轉讓(含買賣)下列房地產:
①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②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③權屬有爭議的;
④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
以上就是有關房屋轉讓合同生效時間的相關規定以及要求,所有關於合同的交易以及工程等,都有一定的法律要求以及規定,為了能夠更好的保護雙方的利益以及約束雙方的行為,遵守相關的合約規定,讓雙方的交易能夠合法的進行。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徐州律師。
-
要約邀請包括哪些是指什麼
律師解析:如寄送價目表、發佈拍賣公告、公佈招標公告等行為。要約邀請是當事人訂立合同的預備行為,只是引誘他人發出要約,不能因相對人的承諾而成立合同。在發出要約邀請以後,要約邀請人撤回其邀請,只要沒給善意相對人造成信賴利益的損失,要約邀請人一般不承擔責任。...
-
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是什麼
律師解析: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是: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同,在未簽名、蓋章或按指引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採用了書面形式訂立合同,且當事人在合同上簽字、蓋章或按指印的;法律法規或雙方約定需要採用書面刑事訂立的,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
-
該如何擬定合夥開廠的合同
律師解析:1、擬定合夥開廠的合同的方式是協商一致,協商一致後簽訂書面合同,合同應當載明下列內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住所;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報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等。2、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
-
口頭合同能注意的問題包括什麼
律師解答:需要注意口頭形式等等。律師解析:合同的口頭形式,無須當事人約定。凡當事人無約定或法律未規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採取口頭形式。在實踐中,合同採取口頭形式並不意味着不產生任何文字憑據,如人們在商店購物,有時也會要求店主開具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