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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出版合同算是出版了嗎?

一、簽了出版合同算是出版了嗎?

簽了出版合同算是出版了嗎?

出版或稱發表將作品通過任何方式公之於眾的一種行為。在大多數國家,作品一經完成,不論是否出版,即享有著作權。作品獲得國際標準書號並經過一定資質的出版機構印刷成書籍稱為出版物;出版物內容以數碼形式呈現的稱之為電子出版物或叫做電子書。以出版為主的生產或者產業領域稱為出版業。擁有大量複製或同等規模的傳播力的公開發表都統稱之為出版。

二、流程

一本書從選題、組稿、編著或翻譯、編輯審讀、加工到出版發行,要經過許多環節和一系列的具體手續。

出版社一般根據長遠和近期的選題規劃以及當前和潛在的市場需求提出選題,物色合適的著(譯)者,並與著(譯)者簽訂圖書出版合同。著(譯)者根據與出版社協商同意的內容及圖書出版合同中的約定進行編寫或翻譯工作。

除出版社主動向著(譯)者組稿外,著(譯)者也可以主動與出版社聯繫,自薦欲著(譯)書稿或自投已寫(譯)好的稿件。我們希望著(譯)者先與出版社聯繫並列選後再進行寫作。著(譯)者在聯繫信件中,除將本人簡歷和主要情況做一簡要介紹外,應講明撰寫或翻譯該著作的價值和意義,該著作的主要內容和特色,並提出簡要的編寫提綱,以供出版社研究是否列選。對於翻譯著作,除介紹翻譯價值、原著作主要內容和特點外,還應提供該書目錄中譯文和版權頁複印件。對於著(譯)者的自投稿,出版社根據稿件質量和讀者需求情況,決定是否採用。

著(譯)者完成初稿交出版社後,出版社要對稿件進行全面審讀。必要時,出版社將請相關專家或召開審稿會審查書稿。翻譯稿一般要請人校訂,必要時還要看試譯樣稿。決定採用的書稿,即由出版社進行編輯加工及複審和終審,這一階段會對書稿提出需要修改、補充或刪減等意見,著(譯)者應予以配合,認真修改。著(譯)者如有不同意見也可以提出,經協商一致後定稿。如果稿件不符合出版要求,並經反覆修改後仍達不到要求,出版社可按合同約定退稿。

完成編輯審稿和加工工作的書稿經裝幀設計後發送排版,在按規定進行校對後,經印刷、裝訂,正式出版。為了保證書稿質量,除需要出版社內各環節密切配合外,特別希望著(譯)者交付符合“齊、清、定”要求的稿件並在著(譯)和出版過程中與出版社很好地合作。

當公民書寫出屬於自己的作品後各項權益都是會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任何的企業以及公民都是不可以未經作者的的允許就隨意的使用或者更改他人的著作,當出版社要將作品進行出版時也是需要簽訂出版合同的,同時出版方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版權費用給作者。

標籤:合同 簽了 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