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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請求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付款請求權的取得方式有兩種:
1、付款請求權的原始取得。
付款請求權的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不經由其他前手權利人,而最初取得付款請求權,包括髮行取得和善意取得兩種方式:發行取得是指權利人依發票人的發票行為即通過票據的交付,實現票據的實際佔有,從而取得付款請求權。善意取得是指票據受讓人從無處分權人手中,無惡意或重大過失受讓票據,從而取得付款請求權。
2、付款請求權的繼受取得。
付款請求權的繼受取得,是指持票人從有票據處分權的前手,依背書交付受讓或依單純交付轉讓票據而取得付款請求權。

付款請求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第四條 票據出票人制作票據,應當按照法定條件在票據上籤章,並按照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持票人行使票據權利,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據上籤章,並出示票據。其他票據債務人在票據上籤章的,按照票據所記載的事項承擔票據責任。本法所稱票據權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據債務人請求支付票據金額的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本法所稱票據責任,是指票據債務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據金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