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財產分割

財產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財產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很多人都不瞭解財產權的取得方式有哪些,財產權簡要的説就是我們支配自己財產的一種權利,財產權有2種取得方式,對於財產權的取得方式一般包括繼受取得、原始取,這些方式在法律中是有明確的規定的,本站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關於財產取得方式的有關內容。

財產權的取得方式:

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財產權的取得方式包括繼受取得、原始取、

1、繼受取得

繼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是指通過一定的法律行為或基於法定的事實從原所有人處取得所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所有權繼受取得的原因主要包括:因一定的法律行為而取得所有權。法律行為具體包括買賣合同、贈與、互易等;因法律行為以外的事實而取得所有權。例如繼承遺產,接受他人遺贈等。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權。如合作經濟組織的成員通過合股集資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權形式。

2、原始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所有權首次產生或不依賴於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物的所有權。

根據法律的規定,財產所有權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有:

1、生產。這是指民事主體通過自己的勞動創造出新的財產進而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的方式。

2、先佔。這是指民事主體以所有的意思佔有無主動產而取得其所有權的法律事實。先佔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標的須為無主物;標的須為動產;行為人須以所有的意思佔有無主物。

3、添附。這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為而結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質的物。添附包括三種情形:混合。即指不同所有人的動產因相互摻雜或融合而難以分開而形成新的財產。附合。即指不同所有人的財產密切結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的財產。加工。即指一方使用他人的財產加工改造為具有更高價值的財產。

4、善意取得。又稱即時取得,是指不法佔有他人動產的人將其無權處分的動產轉讓給第三人時,如果該受讓人取得財產是出於善意,則可取得該財產的所有權。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包括:須讓與人無權處分該動產。受讓人須通過有償交換取得該動產。受讓人取得財產時必須出於善意。

轉讓的財產須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動產。

5、發現埋藏物和隱藏物。埋藏物和隱藏物是指埋藏或隱藏於他物之中,其所有權歸屬不明的動產。根據中國《民法典》的規定,所有權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隱藏物歸國家所有。

6、拾得遺失物。這是指發現他人不慎喪失佔有的動產而予以佔有的法律事實。根據中國《民法典》的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歸還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遺失物的所有權。

7、國有化和沒收。國家根據法律、法規的強行性規定,採取強制措施將一定的財產收歸國有的法律事實。

綜上所述,財產權的取得一般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分別為大家列舉出了原始取得的方式方式有哪些,主要包括七種方式,對於原始取得的方式可以在通過自己的勞動創造出新的財產,也可以是佔有無主物,另外對於善意取得也可以取得財產權,財產權的取得有多種方式在文中都一一為大家介紹了,如果想了解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湛江律師。

標籤:財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