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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屬於要式合同嗎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屬於要式合同嗎
律師解析: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借款合同一般都屬於要式合同。
要式法律行為是指必須履行某種特定的形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為,它的內容包括行為人行為的合法性和成立條件的必要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屬於要式合同,因為除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借款合同必須要書面形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
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