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當履行中的保全措施包括哪些
保全措施是指為了防止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危害時,允許債權人為保全其債權的實現而採取的法律措施。它包括了代位權和撤銷權兩種。
1、代位權。
它是因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代位權的要件:需債務人對第三人享有債權,倘若債務人沒有對外的債權,就無所謂代位權;需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債務人應當收取債務,且能夠收取,而不收取;債務人怠於行使自己的債權,已害及債權人的債權;債務人已陷於遲延履行。
對於代位權的行使,只要具備代位權的條件,債權人即可行使債務人的權利,以自己的名義請求第三人向債務人清償債務,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債權人行使代位權,對第三人、債務人和債權人本人都會產生法律效力。
2、撤銷權。
當債務人的行為損害了債權人的債權的時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其行為,根據《合同法》及《合同法解釋二》的有關條文,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情形有:
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②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
③債務人放棄其未到期的債權或者放棄債權擔保,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④債務人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
⑤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他人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
《合同法解釋二》第19條規定:“對於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明顯不合理的低價’,人民法院應當以交易當地一般經營者的判斷,並參考交易當時交易地的物價部門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結合其他相關因素綜合考慮予以確認。
轉讓價格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對轉讓價格高於當地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高價。”
撤銷權的行使範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債務人、第三人的行為被撤銷的,其行為自始無效。撤銷權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該撤銷權消滅。
綜上所述,合同不當履行中的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權和撤銷權兩種。合同旨在雙方互相監督和約束,當債務人採取不正當手段履行合同導致債權人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債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以自己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務或者撤銷其行為。以此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合同旨在雙方互相監督和約束,雙方應遵守其規定達到互益互利的目的,而不該有損害對方合法權益的歪念想。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蘇州律師。
-
廣告是要約嗎
律師解析:廣告一般屬於要約邀請,但是如果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條件的,則構成要約。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條要約是希望與他...
-
網絡廣告能認定是合同要約嗎
律師解析:網絡廣告可以認定為合同要約,但是需要注意一般屬於要約邀請。但符合下面要約條件的,就屬於合同要約:1.內容具體確定的;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的。綜上所述,可以看出,網絡廣告可以認定為合同要約,但是一般是屬於要約邀請的,只是需要注意...
-
民法典中合同撤銷權的該如何行使
律師解析:《民法典》中合同的撤銷權行使可以用通知的方式,或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法定可撤銷事由有: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簽訂了合同;重大誤解簽訂的合同;一方實施欺詐行為簽訂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簽訂...
-
單位不籤合同賠償金怎麼算
律師解析:單位不籤合同賠償金額的計算方法是,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