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違約合同怎麼解除
解除合同,可以通過以下兩種途徑:
一、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二、具備法定解除合同的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不必經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向對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就可以解除合同:1.當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另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發明不履行主要義務的;4.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6.法律規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不具備上述條件,一方當事人不能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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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合同可以變更和解除麼
運輸合同依法成立以後、全部履行以前,由於合同雙方主客觀情況的變化,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宜履行的,法律允許當事人變更或解除合同。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基本原理,合同變更有合同主體變更和合同內容變更。無論是主體變更、內容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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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權怎麼行使
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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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依據是什麼
合同解除的依據是什麼?解除合同的依據。有三個方面。第一,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當事人各方在合同中約定了解除合同的條件,當解除合同條件成就的時候,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三,就是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94條規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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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河旅客運輸合同糾紛該如何賠償
行李損失應按實際損失賠償。索賠人應當提交有關行李的物品、數量與單價的證明材料,但託運中違規夾帶貴重物品的不予賠償。旅客辦理保價手續的,按保價約定價值賠償,但超過實際價值的,按實際價值計算。內河運輸旅客行李損失的賠償是否有限額,法無明定。在我國港口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