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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店鋪三年未開張商鋪的租賃合同能否解除呢

1.如果確實有房主的委託書,且授權內容具體明確,那麼作為產權人的代理人,他有權跟你訂立租賃合同。這種情況下,該租賃合同合法有效,你不能單方面解除合同。
2.如果沒有授權委託書,他就沒有代理權。因此,可以按照合同法規定,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否則,視為拒絕。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合同解除程序】當事人一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通知載明債務人在一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則合同自動解除,債務人在該期限內未履行債務的,合同自通知載明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對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均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行為的效力。
當事人一方未通知對方,直接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張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該主張的,合同自起訴狀副本或者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對方時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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