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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糾紛如何答辯

解除合同糾紛如何答辯
律師解答:書寫答辯狀答辯。律師解析:針對起訴狀的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等,在法定期限內,不少於15日,根據所認為的事實和法律進行回答和辯駁,可以書寫一份書面的答辯狀,也可以在開庭審理時口頭答辯。
在答辯時,要注意的是,要首先對對方起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表明一個態度,然後有理有據地進行承認或反駁,要有針對性。而且如果對方變更了訴訟請求,或提出新的事實與理由,可以要求法庭給予您新的答辯期,以便於組織證據進行反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四條
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