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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為無效與可撤銷的區別

1.從法律效力來説:
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在撤銷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無效的民事行為一開始就沒有法律效力。
2.從撤銷條件角度説:
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撤銷,應由撤銷權人為之;可撤銷民事行為的效力消滅,以撤銷行為為條件。而無效民事行為的無效可由任何人提出。
3.從法律撤銷方面説:
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撤銷權人對權利的行使擁有選擇權,當事人可以撤銷其行為,也可通過承認的表示使撤銷權消滅。而無效法律行為不可撤銷其行為。
4.從行使時間限制説:
可撤銷的民事行為,其撤銷權的行使有時間限制。無效民事行為中,不存在此種限制。

法律行為無效與可撤銷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