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合同糾紛去法院流程

合同糾紛去法院流程
律師解答:寫起訴狀、立案、繳費律師解析:起訴流程如下:
1、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並且把準備好的材料提交上去。
2、立案庭負責立案的法官接到當事人遞交的訴狀後,進行認真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即將有關信息輸入微機,待庭長審批後,立即向原告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交納訴訟費用通知。
3、經審查決定立案的,當即進行排期。
4、排期後,由立案庭當即或通過郵政速遞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需要直接送達的,由立案庭交付法警隊執行。
5、繳納訴訟費用。
6、法院出具收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