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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租賃費税率標準是怎樣的

一、場地租賃費税收種類

場地租賃費税率標準是怎樣的

根據税收政策規定,出租場地應繳納增值税、個人所得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營業税税率為5%,以租金收入計税。

城市維護建設税税率為市區7%,縣城、鎮5%,不在市區、縣城鎮的1%,教育費附加率3%,地方教育附加率為2%,均以營業税為計税依據。

城鎮土地使用税按規定的土地等級税額標準繳税。不同所在地土地等級税額標準不同。印花税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繳税。

1、企業出租的,所得税併入企業所得税一併計算。

2、個人出租的,個人所得税按照財產租賃所得,以1個月內取得的收入扣除800元及相關的税費後繳納,税率為20%。

在向税務機關申請開具發票時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以及税務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

場地租賃,不涉及房產税。場地租賃屬於現代服務,是租賃服務中的不動產經營租賃,增值税税率11%。徵收率5%。增值税税率是對課税對象徵收增值税的比率,法定的增值税税率有17%、13%、11%、6%、0等。計算繳納增值税時可以抵扣進項税額。而增值税的徵收率是對特定對象採取簡易計税方法徵收增值税的比率,如對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的徵收率是3%,對不動產租賃的徵收率是5%,不能抵扣進項税額。

二、場地租賃費税率

1、一般納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税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納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税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税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進行納税申報。

2、公路經營企業中的一般納税人收取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的車輛通行費,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税方法,減按3%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

試點前開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關施工許可證明上註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

3、一般納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後取得的、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3%的預徵率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税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進行納税申報。

4、小規模納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納税人出租與機構所在地不在同一縣(市)的不動產,應按照上述計税方法在不動產所在地預繳税款後,向機構所在地主管税務機關進行納税申報。

5、其他個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不含住房),應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應納税額。

6、個人出租住房,應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税額。

綜上,就是場地租賃費税收種類及場地租賃費税率的相關法律規定。在訂立場地租賃合同時,瞭解出租場地應繳納税收種類,要了解具體税率,才能更好地確定出租收益。其中尤其需要區分的是個人和企業出租場地的税率,以及個人出租住房或者其他不動產的税率。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