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重整員工補償標準是什麼
補償標準: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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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清算優先償還抵押權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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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破產清算怎樣進行
律師解析:1、成立清算組;2、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3、分配破產財產;4、分配完畢,申請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5、清算組向破產企業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企業登記。清算組在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發現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應當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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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關停債務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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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後債權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可以對外起訴主張債權並直接受償。公司破產後成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對外起訴主張債權並直接受償,可以應訴並以清理所得的財產償還債務;沒有成立清算組織的,該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訴訟地位,股東不能直接作為原告起訴主張公司的的債權。企業申請破產應當提交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