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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清算與破產清算的區別

解散清算與破產清算的區別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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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清算與破產清算的區別

公司解散清算與破產清算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營業期限屆滿、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決議解散等等。

而破產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2、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規定程序進行,具有很大任意性。而破產清算要嚴格依照《企業破產法》的程序進行,具有很強的強制性。

3、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東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強制清算時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組成員。而破產清算只能由法院從破產管理人員名單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選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