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抽逃出資補充回去後還需要判罰嗎?

一、抽逃出資補充回去後還需要判罰嗎?

抽逃出資補充回去後還需要判罰嗎?

抽逃出資補充回去後需要判刑,只要存在抽逃出資行為就需要判罰。抽逃出資罪是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國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債權人、其他發起人、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不論是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記註冊前,都要按照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註冊資本,如實繳納出資,既不能虛假出資,也不能隨意地抽回出資。否則,違反了法律關於公司設立的規定,對於引發比較嚴重危害後果,構成犯罪的,必須依法懲處。

二、抽逃出資罪與職務侵佔罪的區別是什麼?

本罪與職務侵佔罪在犯罪主體上有相似之處,在犯罪客體方面都侵犯了公司的財產權,並損害了其他股東、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合法權益,但二者在本質上是有區別的:

(1)在主體方面,二者雖同為特殊主體,但其特定範圍有所不同。本罪主體是公司發起人、股東;而職務侵佔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範圍較前者要寬得多。

(2)在主觀方面,二者都出於故意,但本罪沒有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已有的目的,職務侵佔罪則有此目的。

(3)在客觀方面,本罪表現為行為人違反公司法的規定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而職務侵佔罪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4)犯罪對象有所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對象為本公司的註冊資本,具有特定性;而職務侵佔罪所侵犯的對象為本公司、企業的財物,這裏的財物不限於本公司,還包括非公司化的本企業,這裏的財物泛指一切有經濟價值的錢財和物質,包括有形的,無形的(如電、煤氣等)動產、不動產等等。

抽逃出資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允許的,抽逃出資的行為必然對公司或者企業的經營造成不利的情況,對於存在抽逃出資的行為的,即使後期對相關資金進行補充的,也不影響犯罪事實的成立,應當受到法律的判罰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