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會關於開發立項的決議書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公司股東會關於開發立項的決議書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時)
(二)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狀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與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三)會議主持狀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緣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四)會議決議狀況: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狀況。
(五)簽署: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二、股東大會決議事項有哪些?
1、下列事項須於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
1)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工作報告;
2)董事會擬訂的利潤分派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3)董事會和監事會成員的罷免及其報酬和支付方法;
4)本公司年度初步及決算報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及其他財務報表;
5)除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以特別決議採納以外的其他事項。
2、下列事項在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
1)本公司增減股本和發行任何類別股份、認股權證和其他類似證券;
2)發行本公司債券;
3)公司的分立、合併、解散和清算;
4)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在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通過的被認為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且要以特別決議採納的其他事項。
公司決定開發某些項目之前,總該召開股東大會,要尊重一下各位股東的知情權和表決權,如果大多數股東對企業決定開發的這個項目存在着異議,經過幾次討論都不同意的話,企業是不能單獨的開發這個項目的。股東會議決議書的寫法大都如此。
-
退股不退錢合法嗎
這個做法是不合理的,可以起訴解決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合夥人退夥要不要退本金,應該依據合夥協議的約定處理,協議規定可以退本金的就依據協議執行。合夥公司退股本金需要滿足相應的法律要求,比如,需要經過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同意,造成損失應當賠償,退夥前債務應當...
-
兩套賬的公司是否能去?
律師解析:不能。企業內外兩套帳就是做假賬,會計做兩套賬是因為對會計本身有一定的風險,被查出來後依據偷税的金額處罰款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假賬即虛假財務會計記錄。假賬就是沒有真實反映企業的各項交易或事項,沒有如實地反映企業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及沒有按照會...
-
公司法人授權書要如何看待
公司法人授權書是企業法人委託他人代為某種法律行為的法律文書。法定代表人因事不能親自為某種行為時,可以通過授權委託方式,指派他人去辦理。被委託人在授權的範圍進行活動,對委託人直接產生法律效力。【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十一條: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
-
足額繳納出資額是否需要承擔債務
股東足額繳納出資後,對公司的債務以其出資額為限度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