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侵佔公司財產救濟方式是什麼
一、股東侵佔公司財產救濟方式是什麼?
股東侵佔公司財產救濟方式是直接股東退款,股東拒絕退款的可以到公安局報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條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職權收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的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職務侵佔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職務侵佔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在5000元至1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這裏的數額,應當以累計金額計算。
三、股東的義務有哪些?
1、股東遵守公司章程的義務。
2、繳納認購的出資額。股東認繳出資後,就負有繳納出資的義務,如果圾東認繳了出資後,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繳納出資的義務,它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由此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的,應當負賠償責任。
3、資本的充實責任,為防止公司註冊資本的減少,股東負有資本充實的責任。
四、股東有哪些權利?
1、參加股東會並根據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2、查閲權
3、優先受讓和認購新股權
4、轉讓出資或股份的權利
5、紅利的分配權
6、公司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其實,法律也沒有規定發生股東侵佔公司財產的案例以後,公司必須馬上得到公安機關報案,如果股東能夠依法退還侵佔公司的財產,對於侵佔公司財產的股東來講,只要公司沒有報案,就可能免於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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