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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殼公司法人承擔責任有哪些?

一、空殼公司法人承擔責任有哪些?

空殼公司法人承擔責任有哪些?

空殼公司一般沒有固定資產或者流動資產,也沒有員工,也不需要進行業務處理。空殼公司一般經常會違規操作,並且可能會欠許多勞務費或者福利費。公司法人代表對公司需要承擔責任,空殼公司的法人雖然不需要進行任何出資或者經營管理,但是需要承擔巨大的風險,所以在做法人代表前最好對公司進行仔細的考察,以免自己驗收不必要的損失。

1、刑事責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擔的責任主要源於“單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語中,對“公司”、“企業”,統一表述為“單位”,單位犯罪的,單位要承擔罰金責任,許多情況下還要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這裏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經常與“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2、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直接承擔民事責任,但也有例外。

二、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區別是什麼?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這裏規定得相當明確,法人是一種組織,而不是某一個人。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

“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綜上所述,現在市場上存在一些空殼公司,沒有員工及經營場所,算不上完整的公司。作為空殼公司的法人面臨的法律風險更多一些,如果公司通過空殼運作進行違法行為,法人會被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責任。一般情況下,空殼公司都是在國外註冊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