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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司股東會決議是否蓋章

一、一般公司股東會決議是否蓋章?

一般公司股東會決議是否蓋章

一般公司股東會決議是要蓋章的,但股東會決議只要有全體股東簽字就能夠產生效力。依據《公司法》對股東會的有關規定,股東會決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會議基本情況:會議時間、地點、會議性質(定時)。

2、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狀況:會議通知時間、方式;到會股東情況,股東棄權情況。召開股東會會議,應該與會議召開15日前通知全體股東。

3、會議主持狀況: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一般情況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緣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主持(應附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指定副董事長或董事主持的委派書)。

4、會議決議狀況:股東會由股東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對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東會會議的具體表決結果,持贊同意見股東所代表的股份數,佔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股份總數的比例。持反對或棄權意見的股東狀況。

5、簽署:股東會決議由股東蓋章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二、股東的權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獲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參加或者委派股東代理人蔘加股東會議;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額行使表決權;

(四)對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督,提出建議或者質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轉讓、贈與或質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規定獲得有關信息。

公司股東總不可能只有兩三個,所以説公司股東人數如果比較多的話,每次召開股東大會,不可能讓全體股東都在股東會議決議書上去簽字,一般情況下就是加蓋公司公章即可。不過,會議討論的內容如果大多數股東都不同意的話,該事項也是不能通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