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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餘公積轉增本公司法規定是什麼?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會產生利潤,這是公司經營的目標。公司註冊資本越大,説明公司抗風險能力越強。公司每年可以提取盈餘公積。公司法規定了盈餘公積的提取條件,公司分配利潤後應該提取利潤的10%為公積金,下面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相關知識。

盈餘公積轉增本公司法規定是什麼?

一、盈餘公積轉增本公司法規定是什麼?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公司分配當年税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公司從税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税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税後利潤,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前款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二、盈餘公積的主要賬務處理辦法有哪些?

1、企業按規定提取的盈餘公積,借記“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科目,貸記本科目(法定盈餘公積、任意盈餘公積)。

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借記“利潤分配——提取儲備基金、提取企業發展基金、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2、經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或轉增資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潤分配——盈餘公積補虧”、“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

經股東大會決議,用盈餘公積派送新股,按派送新股計算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股票面值和派送新股總數計算的股票面值總額,貸記“股本”科目。

綜上所述,盈餘公積是公司在分配完當年利潤後產生的,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分配利潤後,應該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註冊資本,如果提取的法定公積達到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可以不用提取。這種事情是公司重大事項調整,需要經過股東大會討論批准通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