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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投資的收益是怎樣核算的

股權投資的收益是如何計算的

股權投資的收益是怎樣核算的

股權投資大致可以分成成本法或權益法兩種方法來進行核算:

1、成本法核算

如果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並無控制、無共同控制、無重大影響,則採用成本法進行核算。

當採用成本法時,長期股權投資在賬面價值上,一般保持不變,當然,追加、收回投資則排除在外。

2、權益法核算

如果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擁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響的,則要採用權益法來進行核算。

採用權益法時,投資企業要根據被投資單位當年淨利潤或淨虧損,去負擔相應自己那部分的份額,並以此確認為當期投資損益。

股權投資基金收益如何分配

股權投資基金收益分配主要分成兩大部分。

1、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模式

所謂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模式,就是將投資退出的資金按出資比例,將出資優先返還給全部出資人,再按8%年化複利,優先分配給投資人。然後將優先分配後剩下的部分全部向GP分配,或者按比例在GP和所有投資人之間進行分配。

2、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模式

LP提供絕大部分資金的同時,不參與基金投資和運作管理,GP則提供良好的投資管理與決策,實現基金盈利並獲得投資報酬,LP則通過提供資金,最終獲得投資回報。

股權投資收益賬務處理

合併方為企業合併發生的審計、法律服務、評估諮詢等中介費用以及其他相關管理費用,應當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投資方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採用成本法核算,採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初始投資成本計價。追加或收回投資應當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應當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

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為免税收入。根據《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於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並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股權投資的收益大多數是按照股東出資的份額所佔比例來分紅的,但是在股權投資中,出資人需要看是以什麼形式來投資公司,如果是以普通合夥人的身份來入注的話,那麼是按照公司所開的工資來給的。如果是以LP的身份,那麼就不需要管理,到期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