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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司註冊營業期限的相關簡介

隨着當今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相信如今有很多的朋友們都知道,新註冊公司的時候都是有營業期限的限制,此時,很多人都會對營業期限不太瞭解,那麼關於公司註冊營業期限的相關簡介有哪些呢?下面本站的小編通過以下文章來分別講解一下。

關於公司註冊營業期限的相關簡介

一、營業期限的概念

營業期限是指公司存續的有效時間,分為有期限和無期限兩種。有期限又分兩種情形:一是自擬期限,指股東或發起人在章程上載明瞭營業期限;二是法定期限,指管理機關要求在章程上必須標明的期限;而無期限是法律不強制要求公司表明存續期的一種態度。

二、需要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4、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營業期限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文件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5、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

三、營業期限的變更

(一)申報條件

1、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形成公司營業期限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2、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公司營業期限變更必須報經批准的,應在登記前報經批准。

(二)提交申報材料要求

1、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

2、提交的文件、證件應使用A4紙張,並用鋼筆、毛筆等填寫(書寫),不準使用圓珠筆、鉛筆等不能存檔的書寫工具填寫(書寫);

3、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公司加蓋公章;

4、公司文件的起草及表格填寫方式可參閲登記機關辦事大廳的相關“參考文本”和“填表示範”式樣。

四、決定期限

承諾時限為1個工作日(需實質審查依法延期)。

五、營業期限的法律意義

一般而言,營業期限的法律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營業期限屆滿是公司解散的法定原因。期限屆滿股東會沒有達成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存續的決議的,公司進入清算過程,此時的期間是清算期間。對此《公司法》第181條第1項設有明文。

2、營業期限屆滿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公司法》第75條對此設有明文規定。

文章從營業期限的概念出發,依次講解了公司營業期限的文件、變更以及法律意義,綜上所述,便是對於關於公司註冊營業期限的相關簡介的總結和梳理。實際過程中您如果還有其餘的疑問,建議您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更好的服務。

標籤:期限 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