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買賣的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一、股權買賣的糾紛處理方式有哪些?
1、協商。
雙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協和讓步,解決糾紛。該方法快捷簡便、心平氣和,但應以書面方式記載協商內容。
2、調解。
由第三方介入促使爭議各方相互諒解和讓步,最終化解矛盾。當爭議各方失去對話基礎,尋求第三方調解實為高明選擇。
3、仲裁。
將糾紛提交仲裁機構,由其居中裁決的糾紛解決機制。仲裁一裁終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決,對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訴訟。
一方向法院提出請求,由法院裁決糾紛的制度。訴訟是最終、最權威的糾紛解決機制,是當事人保護權利的最後屏障。
二、股權買賣的糾紛申請仲裁的條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三、股權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股權買賣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訴訟時效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個人合法權益受損之日起開始計算,不過發生股權買賣糾紛後有以下行為的可以中斷訴訟時效: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四、股權買賣的基本流程有哪些?
1、股份轉讓申請書提交股東大會;
2、股東大會通過;
3、轉讓方與受讓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
4、向工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五、股權買賣合同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股權買賣的糾紛處理方式非常多,結合造成股權買賣糾紛的具體原因,也可以請公司、律師或者其他第三方機構介入調解處理。一般情況下股權買賣是需要先召開股東大會的,同等條件下內部的股東也有優先購買權,如果違反公司章程,股權買賣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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