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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公司法人格的的特徵?

公司是最主要的市場主體,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公司一經成立,就成為了法律認定的“人”。其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開展民事活動。公司人格確定了公司的主體地位,承擔民事責任和社會責任。那麼,什麼是公司法人格的的特徵?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什麼是公司法人格的的特徵?

一、什麼是公司法人格的特徵?

1、公司是獨立於其成員的法律實體。公司經依法成立,便在法律上獲得獨立人格,使公司成為一個獨立的實體並與其成員的人格相互獨立,這是公司人格的最基本內容。因此,公司以自己獨立的名稱,表彰其獨立的存在。

2、公司財產與其成員財產相分離。公司具有的獨立財產是公司人格的物質基礎,也是公司人格不可或缺的要素和標誌之一。公司財產雖來自於成員的投資,但其成員一旦把財產投入公司,就與這些財產相分離,這些財產成為公司財產,由公司來支配。

3、公司具有獨立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公司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不依賴其成員,而是取決於公司自身。由法律賦權,公司通過其機關為意思表示,以其代表人體現公司意志,由執行機關予以具體落實。因此,公司必有自己的組織機構,機構的渙散和缺失,必然對其意志和能力造成危害。

4、公司獨立責任與其成員的有限責任。即公司對其自身的債務負責,其成員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正是這種公司成員承擔有限責任和公司獨立責任使公司人格得到了充分體現,被譽為現代公司制度的基石。

二、公司人格和股東人格的區別是什麼?

公司人格與股東人格是相互獨立的。公司人格的獨立性核心在於其享有獨立的財產權,承擔獨立的法律責任。根據新《公司法》的規定和較為普遍的學説認為,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即公司法人存續期間擁有獨立於包括股東在內的一切法律主體的法人財產權。而股東在履行出資義務後,則喪失了對出資的所有權,取而代之是對公司的股權,即就是所謂的剩餘價值索取權和公司控制權。在法律責任上,一般情況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而公司則要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作為股東和公司自治基礎的財產權和自治後果的法律責任均有所不同。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給大家介紹了什麼是公司法人格的的特徵。公司人格是重要的概念,其產生的意義包括法律意義,社會意義和經濟意義等。公司人格獨立於其成員、財產相互獨立。如果是依法成立的,公司則獲得法律上獨立的人格。產生的民事責任,也應該由公司承擔。

標籤:人格 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