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公司法人欠債跑了怎麼辦

現如今是一個依法治國的社會,所以説,各家企業在經營和發展的時候,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規章制度。一般來説企業的公司法人需要對公司的經營和發展,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不管公司發生什麼情況,公司法人是不能逃跑的。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公司法人欠債跑了怎麼辦的問題。

公司法人欠債跑了怎麼辦

一、公司法人欠債跑了怎麼辦?

1、涉及經濟關係的賠償違約責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六十條 【法人民事責任承擔】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六十一條 【法定代表人的定義及行為的法律後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第六十二條 【法定代表人職務侵權行為的責任承擔】法定代表人因執行職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法人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民事責任後,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可以向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追償。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以法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企業法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法人承擔對第三人責任後,可以追償有過錯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的賠償責任。

2、因違法行為被罰款、拘留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如果查明企業法人有侵權行為的,除企業法人承擔責任外,還可以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直接給予罰款的處罰。

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中,依法對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人採用罰款、拘留制裁措施,必須經院長批准,另行製作民事制裁決定書。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擔責任外,對法定代表人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的;向登記機關、税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變更、終止時不及時申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係人遭受重大損失的;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公司倒閉法人要坐牢嗎?

企業破產並不招致法定代表人有罪的必然結果,如行情下行、銀行收貸導致正常運營的資金鍊斷裂等客觀因素導致企業破產的,法定代表人並不必然有罪。

《破產法》第125條規定,企業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忠實義務、勤勉義務,致使所在企業破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導致破產的原因很多,老闆如違反了上述的規定,才可能承擔民事責任,這是一層,第二,該違反必須是又人起訴,第三,該起訴又被法院以判決或裁定的方式認定,才可能承擔民事責任而非必然的刑事責任。因此所謂的坐牢後果幾乎很少出現。

但因已經出現破產原因,則企業法定代表人沒有及時申請破產而導致企業職工、社保和税收、其他債權人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則其承擔責任的可能性必然增加。

破產申請是一個及時有效的止損途徑,是確保各個債權人公平受償、實現權利最大化的最為高效的一種手段和途徑。

通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可以看出,在生活中如果有公司法人欠債以後逃跑了,對公司既不負責任,這種行為是需要承擔民事責任的,會對公司法人進行罰款和拘留。在生活中如果企業經營不善,導致欠債的話,是可以宣佈破產,或者通過其他途徑來解決的,公司法人不可以自己一走了之。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標籤:欠債 公司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