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總公司如何監管分公司財務

具體方式是:
其一,制定公司文件,明確總公司與分公司的關係。同時規定分公司負責人的權限及越權的法律責任;
其二,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各種監管方式。可從財務控制、合同管理、資產監管、人事管理等生產經營方面進行細化。關鍵控制人、財、物及用章管理;
其三,由總公司各職能部門定期考核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並蓋章。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總公司如何監管分公司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