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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股東優先權如何訴訟?

一、在我國股東優先權如何訴訟

在我國股東優先權如何訴訟?

股東優先權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公司利益遭受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公司外部第三人的損害,而公司怠於通過訴訟方式追究這些人的責任時,賦予股東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義直接提起訴訟的權利。如果公司受損的利益能夠得到彌補,無疑將增加公司的利潤或者剩餘財產,從而使股東的財產權利間接得到保護。因此股東代表訴訟制度最終維護的還是股權中的財產權。所以,從優先股的特徵和股東代表訴訟制度的原理來看,優先股股東可以提起股東代表訴訟。

二、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應在多長時間內提起訴訟

如果轉讓方沒有將股權的轉讓事宜通知其他股東,導致其他股東的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可以起訴到法院要求撤銷轉讓方與非股東第三人之間的股權轉讓合同。但目前法律沒有規定其他股東行使起訴權利的時間期限。根據目前主要的學術理論和司法觀點,認為應當在股東變更登記時起一年內提出訴訟。

三、有優先權的股東起訴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訴訟,以誰為被告

如轉讓方以外的其它股東認為自己的優先購買權受到侵害,要求確認轉讓方與非股東第三人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無效,應當以轉讓方為被告。因為優先購買權是針對轉讓方優先轉讓給公司股東的義務而產生的,也是由於轉讓方沒有履行優先向股東轉讓的義務才收到侵害,所以應以轉讓方為被告。公司本身則由於訴訟的結果導致其股東的組成人員會有所不同,具有一定的利害關係,所以是第三人,但沒有獨立的請求權。至於非股東第三人,與優先權股東(原告)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訴訟結果會影響到其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是否有效,所以也是沒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當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積極維權就非常重要。當今社會關於股東優先權這一問題的涉及也是非常常見的,一般情況下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股權轉讓的行為是受法律保障的,如果出現侵權事件的時候,進行訴訟維護合法權益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