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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時隱名股東的股權轉讓問題有哪些?

一、股權轉讓時隱名股東的股權轉讓問題有哪些?

股權轉讓時隱名股東的股權轉讓問題有哪些?

1、作為股權轉讓的轉讓方,如果自己持有的股權(工商登記上記載的股權)中,有一部分實際上所有權屬於隱明股東所有,那麼,轉讓方實際上是無權處分這隱名股東的股權的。

2、因此,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如果沒有取得隱名股東的授權,不能將工商登記上記載的股權作為擬轉讓股權予以出賣,否則就是埋下了糾紛的種子。如果隱名股東不同意轉讓自己的股權,轉讓方可以將真正因自己出資而形成的股權轉讓。

二、股權轉讓時還要注意哪些問題?

1、各方達成初步意向

各方應研究股權出售和收購的可行性,分析股權轉讓的目的是否符合自己的戰略投資發展,為此常需要先聘請專業中介機構進行盡職調查,最後就轉讓標的企業(目標公司)的資產狀況、股權價款或確定方式、款項支付方式與期限等達成初步意向。

2、各方獲得授權或批准

在交易方為公司的情況下,應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取得自身董事會或股東會的批准;對於交易方為國有企業的情況下,應取得其投資主體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正式批文;在交易方為自然人的情況下,應取得股權共有人(如有)的同意;當目標公司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情況下,應取得外商投資主管機關的批准。

3、簽署股權轉讓協議

交易各方進行實質性談判並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其內容主要包括:轉讓方與受讓方的基本情況,目標公司簡況及股權結構、轉讓方的告知義務、股權轉讓的份額,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股權轉讓的交割期限及方式、股東身份的取得時間、股權轉讓變更登記,實際交接手續、股權轉讓前後公司債權債務承繼、股權轉讓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爭議解決適用法律、通知義務、聯繫方式、協議的變更、解除、協議的簽署、生效、訂立時間、地點等等。

4、召開目標公司股東會

股權轉讓方應通知目標公司各股東股權轉讓事宜並召開股東會,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轉讓股權無需股東會批准,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其出資時,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如果不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中外合資、中外合作企業的股權轉讓則必須徵得目標公司合作他方的同意。

5、履行股權轉讓協議

除非特別約定,不涉及國企、外資的民營企業的股權轉讓,一般自轉讓協議簽署後即開始生效,需批准生效的,自批准之日起生效。協議履行完畢的主要標誌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將股東登記資料變更和股權轉讓款支付完畢。作為目標公司,還應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以及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股東名冊(實踐中,許多公司內部並未製作股東名冊,目標公司是否履行此義務並不影響股權轉讓的法律效力)。

在進行股權轉讓時需要雙方達成初步的意向,之後要獲得各方的授權以及批准,並且雙方必須是自然交易人,且在轉讓時獲得了監督管理機構的批文,如果是涉外的公司,那麼在轉讓股權的時候需要獲得外商投資機關的批准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