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企業向股東借款無息有風險嗎?

一、企業向股東借款無息有風險嗎?

企業向股東借款無息有風險嗎?

關聯企業間的業務往來與交易必須符合獨立企業間的往來與交易原則,否則税務機關有權作納税調整。關聯企業間若無息借款,税務機關有權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核定利息收入,徵收營業税和所得税。

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負有限責任。除非有人能夠證明法定代表人攜款潛逃是由股東指示的,否則股東對公司債務不無限連帶責任。就是説,公司有錢就還,沒錢就申請破產清算。股東不需要向所投資的公司的債權人還錢。公司債務法人股東的關係就如上所説,股東是不會還款的。

因此,對於公司向股東無息借款,是存在風險的。

《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條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税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

二、公司向股東無息借款的風險怎麼防範?

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不願披露企業詳細、真實的信息,低估損失、高估收益,影響了上市公司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投資活動的參與人與投資市場提供的信息不對等,引發了“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對資金投向、企業償債能力、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持股變動情況等信息披露不充分。

對於公司向股東無息借款的防範,可以這樣來考慮:

1、當公司經營狀況不佳或虧損時,投資者當然希望給公司提供的是借款,從而避免股東應承受的風險。因此法院應綜合各方面考察,打破投資者的雙保險的如意算盤。

2、完善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機制,包括接受股東借貸資本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利於保證股市的穩定與股票投資者的權益。

三、借款時效有什麼限制規定嗎

時效具有強制性,任何時效都由法律、法規強制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時效的延長、縮短、放棄等約定都是無效的。

如果欠條上並沒約定還款期限,如果合同中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所以有權隨時要求對方還款,但自要求對方還款,而對方不還款的時候起,此時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自這個時間起開始計算三年的訴訟時效。如果一直沒有向對方主張過權利(即索要過欠款)的話,那麼最長的受法律保護時間為二十年。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企業在註冊完畢後也是會吸收資金的,那麼公民也是可以通過購買公司股權來成為公民的股東,那麼在成為股東後也是可以享有公司的收益權以及經營決策權的,當企業需要資金時也是可以通過向其他企業或者是公司的股東進行借款,在借款後也是需要簽訂相關協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