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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資金分配方法

項目資金分配方法:
1、根據項目中的人員參與情況先篩選參與分配項目獎金的人員名單。
2.所有人員對貢獻度,按照貢獻比例進行評價;在參評範圍內的所有人員可以根據各自對項目中的貢獻度,進行按照比例分配評價。例如:項目獎金總額是100%,如果項目中有8個人參與,那麼每一個人都要要給自己和其餘7個人進行評價,評價的結果不用太虛,就是給自己和其餘人員直接寫上獎金額度的百分比。您覺得您拿多少,別人拿多少合適。為了使得評價更好的進行,所有評價都是以背對背的形式展開。除了特殊人員可以不記名評價,以免造成“集體協商制”中的問題。
3.每個參與人的評價權重均一致,項目經理或者項目中的某一項負責人可以權重高一些,但一定要在評價前確定並徵得大家同意。
4.名單中所有參與人員既是評選人員也是被評選人員;為了保障大家的利益,以及公平公正,更少的製造矛盾,在參與項目中的所有人均有發表意見的權力。
5.最終將評價結果如信封,交給一個比較中立的人員或者部門,比如人力資源部等。如有必要的話可以找一個個人或部門進行監督。根據每個人的比例求和,並計算最終比例。

項目資金分配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二條 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變經營範圍,但是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的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准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