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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金不變股東變更怎麼辦?

一、註冊資金不變股東變更怎麼辦?

註冊資金不變股東變更怎麼辦?

註冊資金不變,股東增加,勢必造成原股東的股份減少,因此需要去註冊地工商局申請辦理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提交基本材料為:變更申請書、委託書、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出資情況表、股權轉讓協議書、新股東身份證複印件。公司註冊資金不變,股東轉讓增加股東人數(投資比例發生變化),相應的變化應該是公司章程、股東人數、投資比例發生變化,工商部門重點審查章程變化和轉讓股份的合法性,因營業執照的顯示項目沒有發生變化,故無需核發新的營業執照。但作為一次法定的股份轉讓變更登記,工商受理審批要嚴格按程序操作,按規定也得在3-5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股權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1、內部轉讓。股東之間轉讓股份時較為自由,雙方只要成立轉讓合同,進行內部登記和外部登記即可,除非轉讓合同需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批准的才能轉讓的除外。

2、外部轉讓。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東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其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上述規定充分考慮了有限責任公司“人合性”特點,股東對外轉讓股權時,肯定了股東的優先權,設定了轉讓程序,既保證了轉讓股東的權益,也保障了公司的穩定性。對股權的轉讓,我國公司法雖然給予了一定的限制,但同時也充分尊重股東的意思自治,允許股東在章程中事先設定轉讓的辦法。

綜上所述,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股東之間轉讓股份可能導致股權發生變化,這就要辦理股東變更手續,這種情況下注冊資本不會發生變化。股東變更需要雙方股東簽訂一份股權協議書,由經辦人帶上材料去工商局處理,變更完成後,公司股權結構發生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