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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變更小股東不簽字怎麼辦?

股權1.12W

一、股權變更小股東不簽字怎麼辦?

股權變更小股東不簽字怎麼辦?

股權變更小股東不簽字可以協商來進行解決,依據《公司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我國股東股權取得的方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方式進行企業籌建的時候進行出資。股東取得股東後可以享有公司的經營收益,如果股東急需資金的時候也可以轉讓股票進行融資,那麼股權變更股東不簽字怎麼辦。下面由小編為讀者進行解答。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公司股權變更應提交什麼材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備案)登記申請書》;

(2)企業申請登記委託書原件(可在申請書內填寫);

(3)經辦人身份證明(複印件,核對原件);由企業登記代理機構代理的,同時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須加蓋本企業印章,並註明“與原件一致”);

(4)根據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的決議或決定(原件);

(5)向原股東以外的人轉讓的,提交新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簽署);

(7)股權轉讓協議。

日常生活當中,股東如果要進行變更的話,實際上也就是股權面臨着轉讓,通常情況下任何一種轉讓必須得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也就是外部轉讓需要由過半處以上的股東同意,也就是同一個人數必須要達到一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