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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併收購需要多少股東同意

轉讓給股東以外的人,必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購買該轉讓的出資。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對該出資有優先購買權。股東轉讓出資,必須將受讓人的姓名或名稱記載於股單,並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及受讓的出資記載於股東名冊。

兼併收購需要多少股東同意

公司法

第72條

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無需經全體股東同意,但受如下限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它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它股東征求同意,其它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同意轉讓。其它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它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