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債務要如何償還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根據組織方式的不同,債務分擔方式分為三種情況:
一、普通合夥人合夥企業債務的承擔。在合夥企業的財產不足以清償合夥企業債務時,由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有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的承擔。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三、特殊的普通合夥中合夥人對合夥債務的承擔。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合夥企業債務的,應當承擔無限責任或者無限連帶責任,其他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為限承擔責任。合夥人在執業活動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合夥企業債務以及合夥企業的其他債務,由全體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合夥企業法》第2條第1款,本法所稱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
合夥企業最多多少人?
律師解析:首先,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其次,設立合夥企業應當有二...
-
合夥企業入夥程序
根據《合夥企業法》的規定,新合夥人入夥,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協議另...
-
合夥企業解散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一、合夥企業解散的法定事由有哪些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經營的。合夥協議約定有經營期限,期限屆滿時合夥人不願意繼續經營合夥當然終止。這意味着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並不必然引起合夥企業的解散,只有在與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條...
-
有限公司和有限合夥企業的區別是什麼
1、設立要求不同:有限合夥企業:根據《合夥企業法》設立,第61條規定必須由2個(包含2個)以上的合夥人出資設立,有限合夥企業合夥人中至少有一名是普通合夥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公司法》設立,第24條規定由1-50個股東出資設立,不能以勞務出資。2、風險承擔不同:有限合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