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糾紛如何收取訴訟費
股權糾紛的訴訟費需要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分析。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二、股權糾紛的訴訟費承擔是怎麼規定的?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係,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三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第三十一條 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三十二條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負擔;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訴訟費用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負擔。原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訴後,人民法院會在立案後通知訴訟費收費標準,具體交多少錢的訴訟費需要以人民法院的通知為準,因為原告不一定是案件中的勝訴方,所以原告在法院立案後必須先交納訴訟費,但原被告都可以請求讓敗訴方承擔訴訟費。
-
股權轉讓後怎麼處理
《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
小股東是否有權拒絕大股東決策
律師解析:有權拒絕,但是小股東比例必須多於大股東的比例才可以。一般大股東因其佔有的股份比例較多,在決策的時候佔主導權,但這並不代表小股東沒有發言權。當小股東集體所佔的股份比例超過大股東時,就可以召集會議,做出決策,原則上是少數服從多數。法律依據:《公司法》...
-
審查股權轉讓協議糾紛實務
在公司經營的過程中,因為註冊資金、股東權利、公司人格獨立、股東責任等方面的原因,都有可能產生公司糾紛!公司糾紛是指公司及公司相關主體之間發生的,以公司法規定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民事糾紛。有的糾紛發生之後,當事人針鋒相對,最後搞得不歡而散。正確的處理方式...
-
公司變更股東與法人公司章程怎麼修改
律師解析:公司章程僅規定法人代表是由董事長還是經理擔任,一般不規定具體人名。因此董事長或經理人變了,自然法人代表變更。故章程無需變更。如果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新股東是基於是股權轉讓入股,不僅需要簽署相應的協議,而且需要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協議簽署後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