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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協議有什麼重要條款

股權1.99W
股權轉讓協議有什麼重要條款
1、知情條款。
股權轉讓協議中約定,在簽訂本協議時,受讓方已經對擬轉讓股權所屬的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重大合同、重大訴訟、對外債權債務、公司內部的管理規範及公司章程等信息已經充分了解,並在此基礎上自願受讓有關股權。該條款的重要性在於説明股權轉讓是雙方(特別是受讓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如果事後受讓方以不知道公司某些重大事實為由主張轉讓方欺詐等,就是站不住腳的。
2、保證條款。
股權的完整性和有效性。這是指擬出讓的股權是轉讓方合法取得的完整權利,股權上沒有設定任何擔保(質押)或其他權利負擔。
其他股東同意轉讓。股權轉讓已經得到了其他股東的同意,或已解決股東優先購買權問題,不會因優先權問題導致股權轉讓無效的後果。
公司財務狀況告知。轉讓方已向受讓方如實陳述了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提供了真實有效的財務報表及其他反映公司財務狀況的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標籤:股權 轉讓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