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是什麼?
股權9.32K
律師解析: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的流程主要如下:
1、召開公司股東會議。
2、出讓方和受讓方進行實質性的協調和談判。
3、出讓方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4、評估價格。
5、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6、出讓方和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7、由產權交易中心審核合同及附件,並辦理手續。
8、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二、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1、召開公司股東會議。
2、出讓方和受讓方進行實質性的協調和談判。
3、出讓方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4、評估價格。
5、召開股東大會並形成決議。
6、出讓方和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或股權轉讓協議。
7、由產權交易中心審核合同及附件,並辦理手續。
8、辦理變更、登記等手續。
二、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三、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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