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本的印花税種類有哪些?
一、註冊資本的印花税種類有哪些?
主要有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等,印花税計算一般按合同計算交納印花税的,需要交印花税的合同及税率:
1、購銷合同:按銷售收入的×萬分之三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的收入×萬分之五
3、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承包的金額×萬分之三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額×萬分之三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的金額×千分之一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的費用×萬分之五
7、倉儲、保管合同:按保管、倉儲的費用×千分之一
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額×萬分之零點五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險費的金額×千分之一
10、技術、服務等合同:按合同所載的金額×萬分之三
二、相關問題
1、印花税納税單位的各項應税憑證在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税。同時須自行設立印花税專用登記簿,將合同名稱、簽訂日期、税率、對方單位名稱、應税憑證所載計税金額、按日、序時逐筆記載,以便於彙總申報及税務部門監督檢查。
印花税納税單位應認真填寫印花税納税申報表,在規定期限內報當地主管税務機關。
2、對實行印花税彙總繳納的單位、按規定報送印花税納税申報表,對應税憑證的管理仍執行原辦法,可不按日序時逐筆登記。
3、印花税納税申報工作均由納税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並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税憑證的管理、印花税的貼花完税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税納税申報表。
4、印花税納税單位使用印花税票貼花完税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税款完税的,以及在書立應税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税的,其憑證完税情況均應進行申報。
5、凡印花税納税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於每季度終了後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税務局報送"印花税納税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
有關印花税的種類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在公司對註冊資本進行認定時,也必須涉及到印花税的交納情況,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情況來對印花税進行認定,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不能認定的,可以向税務税務部門諮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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