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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資擴股時以上市為目的應注意什麼

增資擴股時以上市為目的應注意什麼
相關規定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二條;“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但經國務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淨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第十二條規定“發行人最近3年內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發生變更。
因此,以上市為目的進行增資擴股的,在一定時期內,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實際控制人不能發生變更,主營業務不能發生重大變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公司合併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標籤:市為 增資 擴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