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公司變更

有限公司合併的股東會決議範本

XXXX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

有限公司合併的股東會決議範本

會議時間:200X年XX月XX日

會議地點:在XX市XX區XX路XX號(XX會議室)

會議性質:臨時(或者定期)股東會議

參加會議人員:股東(或者股東代表):XXX、XXX、XXX,擬合併後的全體股東均已到會。

(可以補充説明會議通知情況及到會股東情況)

吸收合併存續的A有限公司(或者新設合併的擬新設的X有限公司)召開本次股東會會議,會議由吸收合併存續的A有限公司董事長(不設董事會的,由執行董事)XXX召集和主持(或者由新設合併的,合併後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規定,A有限公司擬吸收合併B公司、C公司(、D公司……),A有限公司存繼,B公司、C公司(、D公司……)解散;或者A有限公司擬與B公司、C公司(、D公司……)合併成立X有限公司,A公司、B公司、C公司(、D公司……)解散。現XXXX有限公司(指合併後的公司)股東會會議一致通過如下決議:

一、公司合併時,合併前各方(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合併後存續的A有限公司(或者由擬新設的X有限公司)承繼。

二、同意合併前各方(公司)簽訂的合併協議。

三、同意公司編制的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四、同意按合併協議將合併前各方公司的財產,依法進行移轉,同意合併後的A有限公司(或擬新設的X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變更)為XXXX萬元人民幣。

(股東會認為需要決議的其他有關事項,應當逐一作出決議並列明具體事項。)

合併後全體股東簽字或蓋章:

(自然人股東簽字、非自然人股東蓋章)

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項:

1、股東會會議作出合併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公司應當自合併(及清算)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後,依法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設立、變更或註銷)登記手續。如因合併而存續的公司,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申請變更登記;因合併而解散的公司,應當申請註銷登記;因合併而新設立的公司,應當申請設立登記。

3、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10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合併協議:指合併前各方(公司)就合併的有關具體事項訂立的協議。

5、公司合併以擬合併的公司法人資格是否消滅為標準,分為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

6、本股東會決議是指合併後存續(或擬新設)的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召開的股東會決議,該公司在辦理變更(或設立)登記時還應當提交合並前各方(公司)作出擬合併的股東會決議。